本站转让,微信40930845联系

加载中...

☏转让洽谈微信40930845

商家入驻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 赢在直销网 > 行业动态 > 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想了解更多直销资讯,尽在赢在直销网
文章详情页广告

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4-11-07

  为保证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条例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一是,对未经许可从事直销活动或者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还应当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撤销相应的许可。  二是,对直销企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以罚款、吊销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三是,对直销员、直销培训员以及其他个人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以及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员或者直销培训员资格等行政处罚。  此外,条例还与《禁止传销条例》作了必要衔接,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借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执法部门将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