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8 作者:康宝莱
康宝莱公司在不断发展事业的同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康宝莱公司依据国家法律,还制订了相关的客户服务保障条例。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最细致周到的服务,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宝莱” )特设立以下消费保障制度:
康宝莱承诺为每一位顾客提供三十天退款保证。顾客自购货之日起三十(30)天内,凭公司购货凭证,将未开封且未使用的产品向业务代表、店铺或公司申请退换货。业务代表、店铺或公司应当在七(7)天内按规定办理。
业务代表可将未开封且未使用的产品向康宝莱申请换货或退货,要求是:产品为最近三十(30)天内向康宝莱公司购买的,未开封未污损,且业务代表必须提供购货凭证。若满足相关条件,业务代表可以将产品退回康宝莱换取等价的产品或直接退货。康宝莱将扣除与业务代表退回的产品对应的收入及收益。
退出康宝莱的业务代表可将未开封、未使用并且适合再次出售的产品向康宝莱申请退货,要求是:产品为最近十二(12)个月内向康宝莱购买的,未开封未污损,且业务代表必须提供购货凭证。若满足相关条件,业务代表可以将产品退回康宝莱。康宝莱将扣除与业务代表退回的产品对应的收入及收益。
在康宝莱正式接受业务代表申请的90天内,业务代表如决定退出康宝莱,可以退回《康宝莱业务代表资料套装》, 无论资料套装是否可供再次出售,康宝莱将退还净价。
注:所有政策以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的最新公布为准。